生與死的尊嚴
生與死的尊嚴 聖嚴法師~
生與死,是一個廣泛而深入的題目。不同的人,有不同的看法、想法及立場。這個主題,在近三十年來,漸漸受到東、西方人士的重視,有許多的學者,從哲學、宗教、醫學等多角度的立場來探討;我則是從佛法的觀點與對佛法的認識,將我對生死的體驗及觀察,來加以說明。
認識生命的實相
(一)由生命的無奈、無所依賴及無所適從,轉變為生命的可愛、可貴與自我的肯定
很多人,對生命的感受是負面的,認為生命是無奈的、受罪的,是一種負擔,這是不瞭解佛法所造成的偏見。佛說:「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。」要開悟成佛,成就法身慧命,只有在人的生命過程中,用我們這個色身(肉體的生命),聽聞佛法、修行佛法,才能達成修行的目的。
或許很多人認為,修行是只能到佛國淨土去修,這種觀念其實是錯誤的。因為諸佛都是在人間修行成佛,不是以其他類別的眾生形態成佛。因此,必須先要有人的身體之後,才能發心,發菩薩心,修菩薩道,然後成佛。所以說,生而為人是最可貴的。
(二)生命的出生與死亡,關係密切,不可分割。出生之時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到臨。生未必可喜,死未必可哀,生命若無尊嚴,何喜之有?死亡若有尊嚴,又何必悲哀?
如果知道生與死是必然的過程,那麼,生命的本身就是尊嚴。因此,生存並不麻煩可憐,死亡也不需要覺得悲哀悽苦;而是要看我們對生存及死亡的態度而定。
如果生存、生活得沒有尊嚴,那死亡有什麼好可惜的?生命又有什麼可喜的?相反的,如果死得很有尊嚴,那死亡又有什麼值得悲哀的呢?
(三)生命的尊嚴,是從活得有意義、有價值、有目標之中來體驗和顯示
人的生命,就是生與死之間的一個階段、一個過程。生命的尊嚴,可以從倫理的關係、社會的角度、歷史的判斷、哲學的理論以及宗教的信仰等多方面來確立。
下面是從佛教徒的立場來討論生命的意義、價值與目標:
生命的意義 從佛教的立場來看,生命是為了受報和還願而存在的。過去許過的願,一定要實踐承諾;過去造的業,必須要受報。因此,也可以說生命是由於因果的事實而存在的。
生命的價值 並不是由客觀的他人來評估判斷、確立的,而是自己負起責任,完成一生中必須要完成的責任,同時盡量運用其有限的生命,做最大的奉獻。
每個人在世界上,都扮演著許多不同的角色,可能是父母、夫妻、兒女,也可能是老師、學生等,都必須盡心盡力、盡自己的力量,用物質的、精神的種種能力,奉獻於身邊的少數人,乃至於社會、國家、全世界的多數人,而不求任何回饋,這就是生命的價值;這種自利與利人的工作,便是在行菩薩道。
生命的目標 生命需要有個大方向,來作為自己永恆的歸宿。
佛教徒是要將自己所有的一切,都分享給他人,把所有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;同時要不斷發願,願能夠自我成長與自我消融,以圓融與超越的態度,做永無止盡的奉獻。如果建立了這樣的目標,不論人生是長是短,都是極有尊嚴的。
(四)生命與死亡是一體的兩面,所以生存與死亡,都是無限時空中的必然現象
生是權利,死也是權利;生是責任,死也是責任。活著的時候,接受它、運用它;結束的時候,接受它、面對它。
所以對於癌症末期的病人,我會勸勉他們說:「不要等死、怕死,多活一天、一分、一秒都是好的,珍惜活著的生命。」因為生存和死亡,都是無限時間之中的必然現象;不應該死的時候不應求死,必須要死的時候,貪生也沒有用。
生與死息息相關。每個人從知道有生命的事實那一天開始,就要有面對死亡來臨的心理準備。死亡的發生,可能是親友,也可能是自己,而且隨時都可能發生;這並不是讓我們恐懼死亡,用死亡嚇唬大家,而是如果從小就知道死亡這樣的事實,便能幫助我們智慧成長。
釋迦牟尼佛在年輕的時候,就是發現生、老、病、死的生命事實,才促使他出家修行,最後得到大智慧,進而拯救全世界人類。
死亡何時會發生,沒有人知道;因此,知道它會來臨,但是不必憂慮死亡的事實會在何時發生,只要是活著的一天,就珍惜生命,盡自己的責任,努力奉獻。
我有位在家弟子,他深信命理,曾請了多位相命師為他算命,都說他只能活到六十九歲,到了那一年,他把工作辭去,財產分掉,等待死亡的來臨。可是第二年仍然活著,於是很後悔的來問我說:「師父啊!我應該要死怎麼沒死呢?您知道什麼原因嗎?」
我說:「也許你做好事積了德,改變了死亡的時間。」
我利用這個機會勸他說:「不要怕死、等死,活一天就盡一天的責任及奉獻,不去管什麼時候會死,只要運用你寶貴的生命好好活下去。」
結果他一直活到八十六歲才去世。
生從何處來?死往何處去?
許多人從哲學和宗教信仰的立場,建立生與死的理論和觀念;也有人相信神通,用宿命通、天眼通,看過去及未來;凡此種種都只是人們的一種希望、看法和追求,其實並不可靠。
總體而言,泛神論的哲學認為生命來自於整體的神,死亡又歸於整體的神。唯物論的哲學,認為生死都是物質現象,生如燈燃,死如燈滅。
中國的儒家學者曾說:「朝聞道夕死可矣!」又說:「生死由命」、「聽天由命」,也就是說,生死是由命決定的,雖然孔子也說:「未知生焉知死。」但是事實上儒家並未進一步說明生命是什麼?
老子則說:「出生入死」,出生一定會入死;又說:「人之生,動之死地。」當人生的時候,死亡這條路已經開始在動了。因此,老子叫我們不必擔心生與死的問題,只要「尊道而貴德」、「夫莫之命而常自然」,也就是說,只要有道德,至於人的生死,讓它自然即可,這是相當有道理的。
西方的宗教,不相信人有過去世,他們認為人的生命是由上帝所創造、賜予的,死亡時也是因上帝的召喚而回天國去。一切由上帝支配,不必擔心著生與死,這也算是快樂又幸運的事。
佛教徒的生死觀
佛教徒相信有過去世的,但是,生從那裡來?是否要透過神通去知道呢?不需要,因為過去的生命是無限的,無法追究一生又一生究竟是從那裡來。佛教主張只要好好做最大的奉獻、最好的修行,其他的,該怎麼樣就怎麼樣,一切順其自然。
(一)生命是無窮時空中的一個段落
我們現世的這個階段,只是在無窮的、無限的生命過程中的一個段落而已。就如同不斷在旅行,前一天在臺灣,後一天可能就到了美國、香港等地,經常在不同的地方,出現又消失;生命也是一樣,當一期生命的過程告一段落,另一期的生命過程正等待著去接受。因此,死亡不等於生命的結果。
(二)生命是生滅現象,又分為三類
剎那生滅─剎那,就是在極短的時間之中。我們的心理及生理,包括身體的細胞組織以及心念等,經常都是在生起,經常在消失,不斷地新陳代謝,不斷地變動,有生有死,有起有滅。
一期生滅─從人的出生到人的死亡這個過程,一期或一個階段的生與死。
三世生滅─包括無限過去的三世,無窮未來的三世,加上目前現在的三世。也就是過去的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未來的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現在的過去、未來、現在。而以這一生的現階段來說,前生、未來及現在,就是三世生命。
這樣的觀念和理論,能為我們帶來希望及安慰,也為我們指出在此生中,必須繼續活下去的理由。不應當死的時候,企圖以自殺結束生命是對過去不負責任,對現在不盡責,甚至可能擾亂未來的前途。
(三)生與死的昇華現象,分為三個類別,也可以說是三個段落
凡夫眾生的分段生死─分段就是一個階段、一個階段,一個過程、一個過程,一生又一生;從生到死,從死到生。凡夫僅僅停留在這個階段,只有生死,沒有提昇生命的意義和品質。
聖者的變易生死─由菩薩的階段或羅漢的果位,乃至到成佛的層次,一級一級不斷地提昇,這叫作變易。也是由於用佛法來修行、成長,提昇生命品質,因此,慈悲和智慧的功德身不斷在淨化。
大涅槃的不生不死─前面兩種都是有生有死,但是到了成佛的果位,也就是大涅槃境界時,便已超越肉身,實證法身,達到絕對的不生也不死,並且能以種種身分,普遍地出現在所有眾生的生死苦海之中,雖然還有生死的現象,但是已經沒有生死的執著、煩惱與不安了。
如何面對死亡?如何使得死亡有尊嚴?
(一)死亡的三種層次
以禪修者的立場來看,死亡可以分三個層次或三種態度:
隨業生死─生和死,自己作不了主,迷迷糊糊由他生,由他死;生死茫然,醉生夢死。
自主生死─清楚地知道生與死,活要好好的活,死要勇敢的死;活得快樂,死得乾脆。
超越生死─雖然有生有死,但是對於已經解脫、超越生死、大悟徹底的人來講,生不以貪為生,死不以怕為死;生與死不僅僅相同,甚至根本沒有這樣的事。
(二)以感恩、歡喜心面對
能生則必須求生,非死不可則當歡喜地接受;感恩生存,也當感謝死亡。努力求生,生存時能使自己提昇生命的品質,淨化自己的心靈。但不可求死,也不用怕死,對死亡要存有感謝的心,因為死亡能使自己放下此生千萬種的責任,帶著一生的功德,迎向一個充滿著希望和光明的生命旅程。
(三)對未來充滿希望
生死的現象,猶如日出與日沒。日沒時,只是太陽在地平線上消失,其本身並不會消失;日出時,只是太陽在地平線上升起,其本身一直高懸於太虛空中。
人的肉體雖然有生與死的現象,然而,人人本具之清淨佛性,永遠如日在中天。因此,死亡不是可怕、可悲的,不必畏懼它;對我們的未來,應該充滿著希望。
當以喜悅的心,勇敢地面對死亡、接受死亡。對於自己一生的行為,不論是善、是惡,都要感謝,因為那是歷練的經驗,應當無怨、無悔、無瞋、無傲。過去的已成過去,迎向光明的未來,此時最為重要。
(四)修行而隨願、隨念往生
往生時的心態,有六種因素,可以決定死亡後未來的前途:
隨業─善業、惡業,那一種較重,就到那個地方去。
隨重─受完重業的果報,依次再受輕業的果報。
隨習─未作大善、大惡,但有特殊強烈的習氣,命終時,便隨習氣的趣向而投生他處。
隨緣─那一種因緣先成熟,就到那裡去。
隨念─由臨命終時的心念傾向,決定去處。
隨願─臨命終者的心願是什麼,就決定死亡後到那裡去。
佛教徒是要修行到隨念、隨願,如果變成了隨業、隨重、隨習、隨緣,那是非常可憐的。
(五)為臨命終者助念
臨命終的人,如果已陷入昏迷,失去自主自知的能力,親友應當以虔誠安定的心,為他誦經、持咒、念佛菩薩聖號,或者在他旁邊禪修,以定力和信力,幫助他的神識免於茫然,免於昏亂,而能得到安定,迎向光明,這樣才不會使亡者下墮,而能超生。
(六)在平安、寧靜中往生
死亡的尊嚴,原則是不能違背平安與寧靜,不是讓臨終的人痛苦的走,不論是在肉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,都對死亡的人有害無益;平安的死亡,即是死亡的尊嚴,切忌慌亂地用器械搶救,不可呼天搶地的哭喊。重要的是,讓他平安、寧靜、祥和、溫馨的離開人間。
(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七日,講於紐約東初禪寺,姚世莊居士整理)
摘錄自法鼓文化《平安的人間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