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立遺囑交代好生死大事


問:佛教如何看待臨命終的緊急救助?對臨命終人的影響為何?

 

答:許多病患家屬都會面臨一項很困難的抉擇,當親人頻臨死亡時,應該要求、接受院方的緊急救護,或是接受現況的讓親人自然的往生呢?

 

  我們首先應先了解所謂的緊急救助,是在緊急的情況下,使之呼吸暢通,並提供呼吸,此時較常見的即是所謂的插管,接著是提供呼吸的循環,常見的是靠強心針、電擊棒等來維持生命。

 

  對許多人而言,基於親情的不捨或道德的問題,或是醫生站在救人第一的立場,而必然會採取搶救。對於一些心臟疾病,或是溺水的人施以維生急救,常能挽回住生命;但是若對於癌症末期、衰老,或是重病患者,生命處於奄奄一息的狀態,只能維持數小時或幾天生命而已,是否需要再施以維生救助,是需要再三斟酌的。

 

  聖嚴師父也提到過,我們對死亡的基本心態是:「不貪生怕死,也不要等死,而要準備好死亡的來臨,只要還有一口氣在,就要好好的珍惜生命。如果建立如此的心態,即使是癌症末期的人,到了安寧病房,也要用修行的態度,感恩報恩,並與每個人歡喜結善緣,而不是坐困愁城等著死亡。」

 

  通常在病患危急時,往往讓家屬茫然不知所措,因此,建議在平時即應預立遺囑,交代好生死大事,讓家人屆時有依循的方向。所以,這也提醒了大眾平日即應接受生死教育,建立正確的生死觀念。

 

  因此,站在人道的立場,建議視病人當時的情形,若無法治癒,知道僅能維持幾小時或幾天的生命,建議就不需要再做無意義的搶救,以免增加病人身心及精神上的痛苦。家屬應該讓他在減輕痛苦的治療下,生活得有品質,且能有尊嚴而安詳的往生。就如現在在安寧病房中,針對癌症末期的人尊重病患的自主權,可以事先簽立「拒絕心肺復甦術聲明」,這對病患、家屬而言,不但不致茫然無措,也能事先有心理準備。

法鼓雜誌113期

88.5.15